万象国际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调查处理的批复
桂煤安监〔2020〕71号
合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0月09日8时07分左右,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以下简称贵能三矿)4105皮带顺槽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10月9日,万象国际依法成立了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万象国际、合山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经贸局、合山市监察委、合山市总工会人员组成,对本起事故开展了全面调查,形成了《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见附件2)。
《调查报告》已按程序征求了合山市人民政府意见并收到了合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结案的请示》(合安委报〔2020〕2号)。
经万象国际2020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特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原因的分析。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责任的分析认定。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李超等4名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吴丰庆,贵能三矿井下抽水工。岗位实习未满四个月,未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独自在井下4105皮带顺槽低洼积水处临时抽水点作业,并冒险独自进入水中移动潜水泵,自保能力差,造成自身溺水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二)罗国林,贵能三矿掘进工区区队长,负责区队的各项工作及人员管理。对员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致使吴丰庆实习未满四个月,未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就安排其独自在井下4105皮带顺槽临时抽水点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由万象国际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行政处罚。
(三)李植文,贵能三矿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管理、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主管安全科、培训科。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职责。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吴丰庆实习未满四个月,未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就安排其独自在井下4105皮带顺槽临时抽水点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订的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由万象国际给予罚款人民币玖仟元(¥9000.00)的行政处罚。
(四)李超,贵能三矿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主管综合办公室、财务科、销售科、供销科,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吴丰庆实习未满四个月,未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就安排其独自在井下4105皮带顺槽临时抽水点工作,对员工培训工作不到位及安全管理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不到位及操作规程操作性不强等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撤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由万象国际给予其上一年收入30%,共计人民币壹万零玖佰陆拾捌元(¥10968.00)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由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五)贵能三矿。存在安全培训不到位,隐患监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等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由万象国际给予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的行政处罚。
五、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请合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贵能三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请合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落实批复的各项处理决定,公示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及《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其它事故批复落实情况反馈表》(附件1)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反馈万象国际。
附件:1.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 “10.9”事故批复落实情况反馈表
2.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 “10.9”事故调查报告
万象国际
2020年11月9日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批复落实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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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件2: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0月09日8时07分左右,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以下简称贵能三矿)4105皮带顺槽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20年10月9日,万象国际依法牵头成立了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10.9”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万象国际、合山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经贸局等部门、合山市监察委、合山市总工会有关人员组成,同时聘请2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事故的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概况
贵能三矿位于合山市北泗镇境内,公司属民营企业,前身为广西合山煤业有限公司三矿,贵能三矿于2012年8月开始实施机械化改造项目建设。2016年3月矿井机械化改造完毕,2016年4~6月进行联合试运转,并通过矿井竣工验收,2016年7月1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为生产矿井。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竞得贵能三矿整体资产,获得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证号为91451381MA5NXFF8D,登记日期2019年07月08日,营业期限:2019年07月08日至长期;矿井于2019年10月10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500002011011130106632,有效期为2019年10月10日-2028年7月10日,2019年12月4日获得万象国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桂)MK安许证字﹝2005﹞030号Y5,有效期为2019年12月5日-2022年12月5日。2020年4月通过三级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验收,证照齐全有效。
事故发生前贵能三矿井下作业点有4102采面、4106皮带顺槽掘进面、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打泄水孔、西轨道下山掘进面、-280轨道掘进面。4105皮带顺槽由-280回风巷开口,已沿煤掘进108m,因煤层为小向斜结构,-280回风巷开口往里约70m处为巷道低洼点;8月份,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出水,涌水量约20m3/h,该掘进工作面停止掘进,在巷道低洼处安装2台潜水泵抽水,并在掘进工作面附近往4103采空区打泄水孔,计划将水经泄水孔自流至-345水仓。
本次事故发生在4105皮带顺槽低洼处的抽水点。
二、事故发生、救援经过
2020年10月9日0时,抽水工吴丰庆下井到4105皮带顺槽抽水点抽水,该抽水点用2台7.5kw额定流量为40m3/h的潜水泵抽水。凌晨4时许,吴丰庆向矿井调度报告抽水点有1台潜水泵损坏,并通过晃矿灯信号让在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打泄水孔的2名探水工张建华、于右胜撤出掘进工作面。张建华回到抽水点附近,看到吴丰庆用一根木撬棍要将1台备用潜水泵移到水边,于是张建华走过去和吴丰庆将潜水泵抬到水边,等待电钳工前来更换。
4时30分左右,调度安排电钳工陈光勋、机修工王国成到4105皮带顺槽抽水点维修水泵。5时30分,陈光勋更换了1台备用潜水泵并试抽水正常后离开。6时,张建华、于右胜蹚水进入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继续打泄水孔。7时20分左右,张建华、于右胜下班,从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出来,路过4105皮带顺槽抽水点时,发现吴丰庆坐在潜水泵启动开关旁休息。
8时许,与张建华、于右胜交接班后的郭大庆、黄泗虎往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走,郭大庆走在前面。郭大庆走到抽水点潜水泵开关处时,发现前方的水下有矿灯的光由下往上照,由于水比较浑浊,看不清水下情况,于是他打电话给调度汇报情况。调度令其停电并查看情况。郭大庆停掉潜水泵电源,找来一根2.3m的锚杆,将前端压弯,站在水边用锚杆在水中有矿灯的地方勾划,勾出一个矿帽,同时又发现水边还有一双水鞋,他猜测可能有人被淹水下,于是打电话给调度派人来搜救。8时10分左右,调度通过人员定位仪呼叫距离事故地点较近的-280运料班班长唐中兴,唐中兴回复电话后带领3名工人赶到事故现场,由于水中有矿灯灯光,且水深只有约80cm,唐中兴很快就从水中捞出一个人,未穿上衣,裤子的裤腿卷起至膝盖部位,光脚,腰上绑着亮着的矿灯,全身柔软,已经没有呼吸,经辨别是抽水工吴丰庆。
随后赶到的带班矿领导韦乃吉(通风副总)安排人员将吴丰庆运到地面,经在井口等候救援的合山市人民医院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吴丰庆已无生命体征。
三、现场勘察与调查取证
(一)现场勘察情况
1.现场巷道勘察情况。
本次事故发生在井下4105皮带顺槽低洼临时抽水点。
勘察发现:4105皮带顺槽开口位置为-280m水平回风大巷6#井巷导向点前8.1m处巷道往里方向右帮。巷道西为4103采煤工作面,东面为4105备用采煤工作面。
4105皮带顺槽为掘进巷道,已掘进108m,巷道为向斜结构,由-280m回风大巷开口往里是下山巷道,巷道宽4.5m、高2m,坡度-6o。因该掘进工作面出水约20m3/h,在向斜底部形成积水区,由-280回风巷开口往里58m处开始有积水,水边的单体液压支柱上挂有1个自救器, 1块有被人久坐痕迹的木板。因需要在掘进工作面附近打泄水孔,且要抽干巷道中的积水,距积水约6-8m处的岸上有3台带电的启动开关,其中2台潜水泵开关正送电抽水,另1台为探水钻开关。积水巷道长度约27m,即由-280回风巷开口往里58m处至85m处有积水。该巷道的支护棚架由左中右3根 单体液压支柱及顶梁组成,支护完好。